收养的效力和解除收养的后果是什么?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16-03-01 10:45) 点击:186 |
收养的效力和解除收养的后果是什么?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,收养关系成立后产生以下法律效力:(1)养父母与养子女间产生与生父母子女间相同的权利和义务。(2)养子女和生父母之间的 权利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。(3) 收养的拟制效力在养子女与养父母的亲属间也有相应的表现。如养子女与养父母的父母间,使用有关祖孙间的权利的规定等。解除收养的形成和后果:解除收养的形 式有两种:其一,因双方当事人协议而解除。其二,因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,一般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,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。解 除收养后会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。其一养子女与养父母间的权利义务,因收养关系的解除而终止。其二,未成年的养子女与其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,因收养关系的解 除而恢复;成年并已独立生活的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恢复,应经双方协商同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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