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熊璔斌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收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03-01 10:47)    点击:217
收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?

  (1 )收养人必须是有扶养能力的成年人。收养人为了使被收养人得到良好的抚养和教育,能够担负起这一责任的人只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,并且要具有扶养的经济能力。一般还应具备下列条件: A.收养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和无生育能力。B.收养人必须无子女。(2)被收养人一般应是未成年人 。以未成年人为被收养人,既有利建立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感情,也有利于收养关系的稳定。特殊情况也允许收养成年人。(3)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必须有一定的间隔 。由于收养关系一经成立立即发生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,因此,双方年龄差距不宜过小。(4 )收养必须经有关当事人同意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熊璔斌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劳动纠纷  合同纠纷  交通事故  刑事辩护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熊璔斌律师,熊璔斌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熊璔斌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331231099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熊璔斌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保定律师 | 保定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熊璔斌律师主页,您是第21429位访客